双方都同意离婚,法院判决不同意离婚?
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法院判决不同意,您是有权上诉的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中,第一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,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这意味着,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结果不满,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,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您的离婚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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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法院仍判决不同意,您和您的配偶可以重新申请离婚。具体操作包括:重新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,如分居证明、沟通障碍证明等;再次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,并附上新的证据材料;如果法院仍不同意,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寻求调解等其他解决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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